新疆人大杂志简介
《新疆人大》杂志,于1980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65-1165/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特稿、专题、聚焦总目标_发声亮剑等。
《新疆人大》杂志是政治、法律类综合期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新疆人大杂志》主要刊登全疆各地人大工作及中外政治、法律类文章。
杂志栏目设置
动态速览 要闻 关注 特稿 专题 聚焦总目标_发声亮剑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等
新疆人大杂志特色
1、关键词:必须是意义明确的术语,一般应选取3~5个能准确反映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及研究地点的词。词与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2、量和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须区分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
3、所引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的文献,以近5年公开发表的文献为主,未发表的个人观察资料和通信不得列为参考文献。
4、注释是作者对标题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置在当页页脚,注释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相一致,一律用①、②……标注。
5、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6、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本刊有权进行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向编辑部书面说明。
7、基金项目有则加。格式为“基金项目:基金名称(编号)”。论文若系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本刊将酌情优先发表。
8、文章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外文缩略语。
9、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10、稿件正文请勿署名,作者姓名、作者简介、通信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等请另页给出。正文中应注意避免出现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