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月刊杂志简介
《上海人大月刊》杂志,于1990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1-1590/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政情之窗、漫议、工作研讨、浦江文苑等。
《上海人大月刊》是上海人大系统的一本杂志,集综合性、指导性、可读性于一身,是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杂志栏目设置
卷首语 特稿 代表天地 区人大工作巡礼 基层巡览 政情之窗 漫议 工作研讨 浦江文苑
上海人大月刊杂志特色
(1)本刊试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如编辑部收稿后三个月内未发出用稿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
(2)注释是对文章标题、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位置在正文结束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3)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4)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有国际符号的计量单位均用符号表示;数值和国际计量单位间应有空格,若之间有汉字则无须空格;复合单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积格式。
(5)来稿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流畅。稿件文责自负,但编辑部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
(6)作者署名的顺序和人数由作者自定,须中英文署名。第一作者必须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须留电话、E-mail,收刊详细地址、邮编。
(7)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8)题名:要求准确,精练,易读,用词规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题名,不宜用阿拉伯数字开头,不用代号和商品名。
(9)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内容、主要方法、结果和结论等(300字左右):摘要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
(10)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