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学杂志简介
《海峡法学》杂志,于199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5-1304/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实体法研究、程序法研究、法学教育教学研讨等。
杂志栏目设置
涉台法律问题研究 理论前沿 实务观察 域外视野
海峡法学杂志特色
1、稿件须为Word文档,要求主题明确、论点新颖、论据可靠、语言简练、具可读性。
2、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3、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单位,学位,研究方向。
4、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顶格。
5、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别,籍贯,学位(具体到学科门类),工作单位(具体到二级单位),职称,职务,主要社会兼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6、图要有图序号,表要有表序号,单篇文章分别从图1或者表1开始计算。图中和表内的表述以及数据要与正文中内容一致。由于纸质集刊通常黑白印刷,因而图和表中的颜色不宜过于丰富。
7、来稿必须是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学术论文。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8、摘要与关键词论著类稿件要写出100~200字的结构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构成),其他类稿件要编写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9、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顺次编号,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10、参考文献:排在正文之后,凡在正文中引用文献资料的地方,用序号“[]”标注(如:[1][2]……);多次引用同一文献,文中只标注一个序号并在其后给出引文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