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档案杂志简介
《山东档案》杂志,于1981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7-1048/G2,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文化长廊、山东名人、史海钩沉等。
《山东档案》杂志主要刊载党政文书档案、各类专业档案的管理方法和各类档案的保护技术知识,介绍文书秘书工作知识经验,交流信息。
杂志栏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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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档案杂志特色
1、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2、来稿应反映领域内发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
3、本刊提倡严谨的学风,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相互尊重的自由讨论。
4、作者简介中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省略)、籍贯、职称、学历、主要研究方向、联系电话、E-mail及详细通信地址。
5、摘要的长度应在300字以内,直接明了地阐述论文的创新之处或主要观点,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摘要不分段。
6、论文各层次标题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标题层次一般以三级为宜,最多不超过四级,一级用 1,2,3……; 二级用1.1,1.2,1.3……; 三级用 1.1.1,1.1.2,1.1.3……。
7、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请用中文数字。其他如公历年份、期刊卷期号、页码等,均请用阿拉伯数字。
8、来稿请注明所投栏目,文章的著录格式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9、稿件中的图片、照片应单独提供,并注明来源。图表、照片应有编号和说明文字,线图、拓片应统一排列好并附线段比例尺。
10、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具体格式:“基金项目:批准年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