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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省级期刊 知网收录(中)
主管:黑龙江省教育厅
主办:佳木斯教育学院
周期:月刊
地区:黑龙江
CN:23-1130/G4
ISSN:1000-9795
审稿:15个工作日内,可加急
立即咨询在线客服 浏览量:21280
期刊详情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杂志简介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本刊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促进与发展成人师范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主要目的,开展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总结交流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经验;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电化教育以及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研究,以不断提高成人师范教育系统各个层面的教育、教学质量。

重要通知:《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已正式更名为《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杂志栏目设置

教育理论研究 文史 政治 经济 高师教育 中学教研 小学教研 民族教育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杂志特色

1、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2、摘要不应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出现过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识性的介绍,不要把引言和结论中叙述性的内容,以及学科领域内常识性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评价的语句。

3、来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务求通顺、精练。

4、论文中的注释全部使用脚注。使用序号123…在文中上标“123…”,同时在论文后注释列表排序123…注释中凡属于提供文献出处的,都归入参考文献。

5、中文题名须简明确切,并能反映主题,不宜过长,以25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要副题。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或符号等。

6、参考文献只列出在正文中被引用的、正式发表的文献,数量应在12条以上,且大多应为5年之内的期刊文献,并中英文对照。

7、作者姓名应有相对应的汉语拼音,工作单位应有相对应的英文。作者简介置于首页页脚:姓名,性别,籍贯,单位全称职称(或职务),电话号码。

8、文稿凡属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名称填写,投稿时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录用和发表。

9、符号应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公认的符号,一种符号只能代表一种量。全文所用的符号必须前后一致,图文统一。

10、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及图像处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